谢谢邀请我来说说:
目前,各级***对治理宰客行为从城市形象管理已上升到依法治理。除加重行政处罚外,著名的旅游城市都设有旅游警察支队。如海南的三亚、万宁等市。
除去社会原因外,主要是目前我国旅游机制设置不合理。
比如导游机制。
很多地方,导游挂靠在旅行社是没有固定工资的,其收入必须要靠加点,购物提成来获取。故滋生了一些景区购物店的宰客行为。
又比如,一些旅行社接“零团队”完全靠购物高额回扣来赚利润。
一,门票中的***。几A类景区门票,物价都有明码标价规定,如4A限定在百元之内。但景区内有许多合作项目,因不敢捆绑门票,便与景区导游做套,加点消费。如我在桂林遇上游湖加游山洞之旅。你不去,导游叫司机不开车,甚至把你赶下车。
二,景区购物点的分成。大凡景区购物点多以“伪劣***”产品盛多,且标价甚高,店家多与导游合作按点提成。有的高达对半分成。而比例:4.3.3,亦公司、导游、司机分成比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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